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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/供图
中新网吉林新闻6月15日电(谭伟旗殷剑)近日,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特别程序案件。
据悉,苗某现已81岁高龄,曾被该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,其丈夫李某按照法律规定为其监护人。现因李某也已84岁高龄,身体状况每况愈下,无力照看其妻苗某,二人之女李某某便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监护人。
李某某到该院九台人民法庭,找到承办法官,希望能尽快办理此事。法官殷剑表示目前已经做完前期工作,现在只需要询问一下李某的意见。
李某某称其父年轻时是煤矿工人,因为尘肺的缘故,每年都要到医院进行疗养,现在正在医院,已经无法继续在家照顾苗某了,也无法到庭接受询问。另外,老两口卖了一处房屋,但李某现在的身体状况已经无法配合买家办理手续,所以希望法官能尽快帮忙解决一下此事,能否到李某所在医院进行询问。
李某某十分不好意思地表示,父亲一直高烧不退,而且现在医院的情形提出这种要求自己也特别为难。法官从李某某的话里听出了很多无奈与焦虑,当即答应李某某一同前往医院询问李某。
看着李某在笔录上签下字,全家心里悬着的石头也终于落地了。次日,法官再次前往医院为李某上门送达判决书,女儿李某某激动的说:“我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看法官能不能来医院办理此事,没想到真的来了,这么快就能把我们家愁了这么长时间的事解决了。”
该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初心,主动打通便民诉讼“最后一公里”,为行动不便的人群、特殊性质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,为群众办实事,切实将司法便民、利民落到实处,让当事人能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司法的温度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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