益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龚剑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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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市、菜市场里一盏盏“生鲜灯”熠熠生辉,看着色泽亮丽的鲜肉买回家却有“色差”,碰到不新鲜的情况只能哑巴吃黄连。近日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,新规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,其中一条禁止使用“生鲜灯”的规定十分显眼。
“生鲜灯禁令”发布后,我市各农贸市场实际情况如何?连日来,记者走访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发现,商户使用仍较普遍。
生鲜灯”为食品蒙上“美颜滤镜”
8月14日,记者在桃花仑农贸市场看到,肉食区一整排十几个摊位都使用了“生鲜灯”,猪肉、牛肉等肉产品在红色灯光的照射下显得格外鲜艳。记者拿起其中一块鲜肉移到自然光下,发现原本红润的肉色变得平平无奇,“生鲜灯”的光线就像给食物加了一层“美颜滤镜”。
15日,记者走访赫山南市场、天成农贸市场和旭华农贸市场,这几家市场里泛着红光的灯普遍且亮眼。在七里桥农贸市场,“生鲜灯”的使用也较普遍,除了生肉摊位,一些熟食、凉菜摊位也用上了红色灯光的“生鲜灯”,让食物看起来更诱人。
记者采访时,一些摊主对于使用“生鲜灯”的行为解释为市场内光线较暗,打灯只是为了照明。也有部分摊主坦言,使用“生鲜灯”确实是为了让商品更好看,像肉类通常在下午的时候可能就不如早晨看起来那么鲜亮,而在红色光源下就显得新鲜好看,让人更有购买欲。值得注意的是,大多数市场蔬菜区摊位使用的是白色照明灯,相比红色灯光下的肉摊,蔬菜区的食品更清晰直观。
消费者支持禁用“生鲜灯”
记者在线上购物平台输入“生鲜灯”的关键词,立马跳出了众多的商品链接。从灯光颜色到形状形态都可挑选。不少商品打着适用多种场景的宣传,熟食、蔬菜、水果、肉类都有不同颜色的光源可调节。这些商品大多数价格都在百元内,价格越便宜销量越高,其中一家售价25元的灯显示已售4万台。“生鲜灯”成本低,使用方便,又能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,因而应用十分广泛。使用“生鲜灯”是否会造成食品安全风险呢?记者多方了解到,“生鲜灯”本质上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,不会散发热量加速食物腐败或影响其质量。但在外观上,使用“生鲜灯”照射食品可能会影响消费者对食品品质的判断,误导消费者的感官认知,从而导致消费者购买到不新鲜或者不合格的食品。
“禁用‘生鲜灯’,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。”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买菜的市民,大家都对取消“生鲜灯”表示支持。市民李玥称,她曾经有过吃亏的经历,看着红润的肉买回家后再看,就像不是同一块,肉的色泽不是很新鲜。更多的市民选择在购买前在不同光线下查看,以免出现“货不对板”的问题。
有关部门将开展相关引导整治工作
记者采访时发现,多数摊主还不知道“生鲜灯将被禁用”的规定。部分摊主刚购买了灯就听说不能使用,但具体情况仍不了解。新规将于12月启用,这也意味着禁用“生鲜灯”已经进入倒计时。
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,新公布的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施行前设置了过渡期。有关部门将开展相关宣传引导行动,向经营者宣传普及新规定,劝导农贸市场开办单位及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。并对不符合规定的照明设施进行改造,保障新规定按时落实生效。据悉,12月1日起,违规使用“生鲜灯”的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者,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;如拒不改正,将被给予罚款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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